水環境是指自然界中水的形成、分布和轉化所處空間的環境。是指圍繞人群空間及可直接或間接影響人類生活和發展的水體,其正常功能的各種自然因素和有關的社會因素的總體。也有的指相對穩定的、以陸地為邊界的天然水域所處空間的環境。在地球表面,水體面積約占地球表面積的71%。水是由海洋水和陸地水二部分組成,分別與總水量的97.28%和2.72%。后者所占總量比例很小,且所處空間的環境十分復雜。水在地球上處于不斷循環的動態平衡狀態。天然水的基本化學成分和含量,反映了它在不同自然環境循環過程中的原始物理化學性質,是研究水環境中元素存在、遷移和轉化和環境質量(或污染程度)與水質評價的基本依據。水環境主要由地表水環境和地下水環境兩部分組成。地表水環境包括河流、湖泊、水庫、海洋、池塘、沼澤、冰川等,地下水環境包括泉水、淺層地下水、深層地下水等。水環境是構成環境的基本要素之一,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場所,也是受人類干擾和破壞最嚴重的領域。水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已成為當今世界主要的環境問題之一。
水質監測可分為環境水體監測、水污染源監測、特殊水樣:
1.環境水體:包括地表水(江、河、湖、庫、海水)和地下水;包括水中的懸浮物、溶解物、底泥和水生生物等完整的生態系統。
2.水質:水的品質,指水及其所含雜質共同表現出來的綜合特性。
3.水質指標:水中除水分子以外所含其他物質的種類和數量,是描述或表征水質質量優劣的參數
4.優先監測:對眾多有毒污染物進行分級排隊,從中篩選出潛在危害性大,在環境中出現頻率高的污染物作為監測和控制對象。對選上的污染物進行的監測即為優先監測。
水質標準的六類兩極:
1.六類是環境質量標準、污染物排放標準、環境基礎標準、環境方法標準、 環境標準物質標準、環保儀器設備標準。
2.兩級是國家環境標準和地方環境標準。
質量標準與排放標準的區別:兩種標準都是對水中雜質含量或水質指標進行限制,但質量標準的水體是可用水,而排放標準內的水是可排放的廢水。競道水質檢測儀器可以根據用戶需要進行重金屬及無機鹽(包括余氯、總氯、二氧化氯、濁度、色度、銅、六價鉻、錳、鐵、鋅、鋁、氰化物、磷酸鹽、硫酸鹽、亞硝酸鹽、硝酸鹽、氨氮、、硬度等)等參數自由的組合。廣泛適用于飲用水、地表水、地面水的測定。